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2020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2020年度创业担保贷款

奖补资金的通知 

鲁财金〔2021〕42号


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促进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为进一步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等规定,现将2020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核定数下达给你们。其中,中央及省级奖补资金从前期已拨付的资金中列支,如存在缺口通过后续拨付的资金补足。奖补资金可用于补助相关经办金融机构、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的工作经费或补充担保基金,不得挪作他用。




附件:2020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核定表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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