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和省科技厅要求,现将我市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年度申报的孵化机构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且满足科技部印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相关条件。

二、申报机构登录“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a/login#fhqqy),按照通知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附件2)。

三、本年度申报推荐名额不设限制,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推荐质量,对申报机构网上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通过专家评审、实地核查以及科技部火炬中心抽查等环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通报相关责任人,并取消相关机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资格。

四、请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于2021年11月12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并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申报机构在线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推荐函和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烟台市科技局高新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媛

联系方式:6786633

邮箱:kjjgxk@yt.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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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2.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3.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

4.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操作手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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