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现代农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现代农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财农〔2021〕3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建设现代农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30日


山东省建设现代农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鲁发〔2021〕1号),推动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现就建设现代农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评定结果为导向,以政策激励为手段,激发形成县域发展现代农业的内生动力,支持农业基础好、产业体系优、生产体系强、经营体系活、乡村产业发展优势明显的现代农业强县主动作为、率先发展,引领构建农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评定指标

按照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制定发布现代农业强县指标体系,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评审认定(评定指标及测评方法见附件1)。

(一)农业综合实力。通过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评定各县农业发展综合实力。

(二)农业产业体系。通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产量及生产稳定度、乡村产业发展水平等指标,评定各县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情况。

(三)农业生产体系。通过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业生产绿色发展综合指数等指标,评定各县农业生产体系建设情况。

(四)农业经营体系。通过省级及以上园区数量、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数量等指标,评定各县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情况。

(五)“一票否决”事项。近三年发生重大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农业突发环境事件或重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农村稳定问题、统计数据不实问题的,一律不纳入评选范围。

三、组织实施

(一)实施范围。各市每年可推荐不多于3个所辖县(市、区)参与当年现代农业强县评选,不含城镇化率超过85%的市辖区(详见附件2)。每年按照各市推荐县(市、区)上述指标的实现程度和改善程度进行综合评审,择优认定10个现代农业强县。

(二)实施期限。2021—2023年为现代农业强县实施期,2022—2024年压茬进行评审认定并给予政策集成激励支持。

(三)评审认定。2022—2024年,每年上半年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对各市推荐的县(市、区)现代农业发展成效指标进行测评,确定现代农业强县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告,给予政策激励。

四、激励政策

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统筹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财金融合等政策集中支持现代农业强县。

(一)专项资金奖励。省财政对每个现代农业强县给予1亿元资金支持,专项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及相关设施装备建设。

(二)重点项目倾斜。省级及以上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强镇等农业产业项目,优先向现代农业强县倾斜,着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三)财金融合支持。省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政策性农业保险、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再贷款再贴现等财金联动政策优先向现代农业强县倾斜,为现代农业发展引来源头活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产业振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和关键。各市县要充分认识推动现代农业强县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集聚整合各种资源要素和政策措施,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

(二)落实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强县评审认定工作。省财政厅负责落实现代农业强县激励政策,参与评审认定工作。相关数据来源单位负责统计提供现代农业强县年度评定指标数据。

(三)压实地方责任。各县(市、区)是建设现代农业强县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现代农业强县要定期报告工作进展、项目建设和实施成效(详见附件3),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将加大对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力度,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现代农业强县工作推进情况。



附件:1.现代农业强县评定指标及测评方法

2.城镇化率超过85%的市辖区名单

3.XX县(市、区)XX年度现代农业强县建设成效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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