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自贸片区关于吸引集聚重点产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11115日,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工委管委、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工委管委印发《青岛自贸片区关于吸引集聚重点产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对《办法》进行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按薪定才是人才评价社会化的组成部分,实施按薪定才作为山东省、青岛市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重要内容,是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吸引高收入人群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委《关于深化改革创新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意见》(鲁发电〔202028号)精神,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引进急需人才奖励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试点工作部署,由青岛自贸片区承担急需人才按薪定才试点任务。我区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现有政策体系,创新工作思路,征求和汇总各方意见后,形成该《办法》

二、起草原则

(一)坚持产才融合原则。《办法》明确薪酬奖励的条件,侧重片区内重点产业急需的高收入人群,用人单位引进了符合片区和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且年收入达4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可享受人才奖励或补贴。

(二)坚持鼓励引才原则。支持片区内重点企业不唯学历、不唯职称,根据实际需求挖掘行业高端人才,通过给予用人单位引进急需人才奖励和为海外人才发放生活补助的方式,不断激发人才引进使用单位的引才积极性和海外人才来区创新创业的积极性,短时间内快速引进集聚一批重点产业人才。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重点产业人才包含急需人才和海外人才,重点产业包含片区五大主导产业和青岛西海岸新区九个重点产业链。本办法的奖励分为用人单位引进急需人才奖励和海外人才生活补助。

(二)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每引进一位年薪达4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产业急需人才,给予该用人单位引进人才计缴所得税年度薪酬总额5%20%的奖励,每个单位每年申领的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4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按照其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形成的区级财力部分(按个人所得税缴纳额的20%计算)发放生活补助。

(三)申报程序。

1发布通知。每年第二季度以后,发布上年度奖励申报通知。

2.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人才的有关信息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将提交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3.材料审核及名单公示。相关材料经审核后,确定人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自贸片区分别按财税体制保障所需资金进行兑现。

四、执行日期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32-8695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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