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广安经开区发改局、枣山园区发改统计局、协兴园区经发局,市级有关单位:
为持续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2021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352号)要求,现将《广安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广安市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予以公布。
一、《广安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附件一)为市级权限范围内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事项(共5项),水、电、气价格和公益服务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未列入本《目录清单》,按照现行办法管理。车辆通行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公证服务收费、司法鉴定服务收费7项省级定价权限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事项,严格按照相应文件规定实施收费;《广安市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附件二),各执收单位要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规范收费管理,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市本级涉企经营服务收费项目,自动纳入本目录清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清单,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修订收费文件的,按照修订后的文件执行。。
二、凡在本市范围内实施的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事项,不得超过省、市确定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范围。未按规定实施收费的,企业有权拒付。任何单位不得借助行政审批权力,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三、各地要建立本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提高政策的透明度。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附件:1.广安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
2.广安市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
关于公布广安市政府定价和涉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附件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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