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钒钛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于2021年11月11日下发了《关于2022年度加大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力度有关政策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1﹞320号),对申报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奖补资金进行了安排部署,现转发给你们。
请你们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宣传和服务,指导和督促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创新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请督促项目申报单位于2021年12月3日18时前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务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选择产业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方向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类型,真实、准确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12月4日前完成网络审核推荐,并正式行文报我局。
我局在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网络审核推荐后,正式行文推荐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委纪检监察组:3339783。
附件: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加大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力度有关政策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1﹞320号)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5日
关于2022年度落实加大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力度有关政策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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