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合并验收备案手续的实施意见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建设项目验收备案审批改革向纵深发展,更大程度上实现简流程、减要件、缩时限、优服务,实现验收备案手续提质增效,进一步增强办事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市政)建筑竣工验收备案”两个审批事项合并为“建设项目验收备案”,实行一张表单,一套申报材料。

  二、工作要求及目标

  以“一事全办”主题式服务牵引,让市场主体办成“一整件事”为标准,按照能合则合、能并则并、能减则减的原则,对验收备案手续(人防工程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并同类项,统一为“建设项目验收备案”,将“多事多流程”整合为“一链一流程”。

  经对审批事项相关法律规章、业务手册以及办事流程进行梳理,验收备案累事项(人防工程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际办理中存在以下情况:

  1.事项关联度高。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需先办理人防工程验收备案。

  2.部分收件材料重复。在合并的两个事项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出现重复,可以合并减少,同时,合并取消人防行政审批申请书1项。

  为解决材料重复、环节冗余、重复提交等问题,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充分研究后,对“人防工程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事项合并办理。两个事项实施一事全办后,办事企业只需申报1次,办事材料实现缩减5项,即可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三、文件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正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标准

  崂山区内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市政)建筑竣工验收备案”事项的建设项目。

  五、文件的实施时间

  2021年9月1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