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区建设领域行业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实施办法的背景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确保全区建设工地监管到位,保障安全文明施工形势向好,区住建和交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成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成都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川办发〔2020〕85号)《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标准》《成都市城镇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成住建发〔2020〕339号)《关于公布实施金牛区下放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金牛府办函〔2021〕5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实施办法制定过程
《金牛区建设领域行业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制定过程中,区住建和交通局充分征求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成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成都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川办发〔2020〕85号)《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标准》《成都市城镇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成住建发〔2020〕339号)《关于公布实施金牛区下放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金牛府办函〔2021〕5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该政策性文件。
三、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有十个章节。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职责划分。第三章至第八章为具体监管内容。第九章为监督考核内容。第十章为附则。需说明内容如下:
(一)总责和职责划分。进一步明确本办法的监管范围,细化了各区级行政主管部门、属地街道和区属国有公司的职责分工。构建全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工作的协调联动效能,进一步提升建设工地的管理水平。
(二)监督管理。主要明确了施工管理、卫生管理、消防管理、环境管理、问题处置、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职责义务,制定工作导向,细化监督管理措施,提出惩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规范全区有关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行为。
(三)监督及考核。切实将监督管理效果体现到结果运用,制定考核办法,加强各单位的联动协作,充分发挥各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督促好各项目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共同治理。
四、政策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章英 (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
联系方式:028-8765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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