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金牛区人才安居工程人才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一)主要依据。2017年8月3日,经市政府同意,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成房发〔2017〕101号),对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努力为各类人才提供安居服务提出了总体要求,并明确了适用对象、职责分工、安居方式、申请条件和审核流程、房源筹集、房源租售、监督管理等内容。2017年8月11日,全市召开关于落实人才安居工作专题会议,对人才安居工作政策进行进一步解读,对“人才安居服务网”系统操作进行培训,并安排部署了全市人才安居工作。人才资格认定工作作为其中的重要环节,亟需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效、规范开展人才安居工程人才资格认定工作。
(二)形成过程。我们按照《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职责分工,对照《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结合本区实际,起草了《金牛区人才安居工程人才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2017年8月18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召集相关部门集体研讨;2017年8月23日,区长亲自召开专题会,充分听取意见。我们按照会议要求,在征求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社科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经科局(区科协)、区房管局、区商务局、区投促局、区文旅体广新局、区卫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成都市金牛区人才安居工程人才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细则》分3个部分。具体包括:一是工作职责。人才安居工程中人才公寓、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购房支持的人才资格认定由区人社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社科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经科局(区科协)、区房管局、区商务局、区投促局、区文旅体广新局、区卫计局等部门配合,采取线上受理、同步联动的工作方式,分别按照《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的人才资格和产业高技能人才资格以及住房限购期间,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进行资格认定审核;建立金牛区人才安居工程人才资格认定联审会议制度,对“相当于相应层次”各类人才进行部门联审。二是申请和审核。明确人才公寓、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购房支持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审核流程(“购房支持”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审核流程以成都市房管局最新政策解释为准)。三是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考核督查管理,严肃工作纪律。
三、解读机构、解读人、联系方式
成都市金牛区人社局,解读人:金志红(人力资源发展科),联系方式:028-87705569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牛区人才安居工程人才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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