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依据国家、省、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人防工程设计管理实际,为进一步强化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及审查管理,切实加强源头控制、把好人防工程设计质量关,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制定本细则。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6﹞1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三、文件架构
全文分总则、机构职责、工作程序、结果应用、附则等五章共9条。
四、主要内容
(一)市人防办依照细则规定对人防施工图设计进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和随机抽查。
(二)市人防办委托专业机构或组织专家实施抽查中的技术验证工作。
(三)抽查工作按项目抽取、资料核查、技术验证、问题确认、整改处置、信息公示的程序进行。
(四)对确认存在问题的项目,市人防办除通知相关建设、设计单位外,每月将抽查结果汇总抄告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项目所在区(市)县人防主管部门。
(五)设计单位应在问题确认后及时完成设计修改并向市人防办提交原审图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或结果。抽查出的设计问题在竣工验收阶段未按程序整改及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不应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六)市人防办分阶段将《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随机抽查项目清单》和《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随机抽查项目结果公示》公布在官方网站。
(七)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设计单位,市人防办依照成都市人防行业企业信用管理相应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实施信用评价及黑名单管理。
(八)对检查中连续3次均出现问题的,约谈设计单位负责人,并将该单位的最低抽查比例提高至40%。
五、实施时间
本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相关政策链接:
http://rfb.chengdu.gov.cn/cdsrmfkw/c146992/2021-09/13/content_97c4230f322f4f519803fef22cc261ac.shtml
解读人:楚晓飞 联系电话:028-6188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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