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成都市双流区下放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今年3月,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镇(街道)扩权赋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机编办〔2021〕49号),要求各区(市)县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原则,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川办发〔2020〕85号)中,结合各地实际选择申报拟下放的区级行政权力事项。
二、制定过程
一是开展调查研究。区委编办会同区司法局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分析我区各镇(街道)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并以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共同发文的形式印发了《关于做好镇(街道)扩权赋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双机编办〔2021〕12号),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做好统筹协调。为切实把基层急需、群众急难愁盼事项梳理出来,在做好统筹协调的同时,积极帮助区级部门、镇(街道)解决梳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先后2次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双向征求意见的方式,将赋权事项征求相关区级部门、镇(街道)意见。三是落实工作要求。通过倒排时间,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环节、具体时间节点上,并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镇(街道)扩权赋能工作的扎实推进。最终形成《成都市双流区下放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建议清单》,并经区政府同意后按程序申报。
市委编办、市司法局汇总研究各区(市)县的申报情况后,将超过一半以上区(市)县申请的事项列入《成都市区(市)县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共明确下放30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
三、 主要内容
《成都市双流区下放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共计30项,各镇承接全部30项、各街道承接其中17项。主要涉及农业农村、民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和草原、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体育领域,其中行政确认2项、行政检查19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
解读单位: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解 读 人:崔雅昕
联系电话:8584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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