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营市民营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采购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哪些民营医疗机构可以通过网上采购药品?

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民营医疗机构可以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药品。

二、民营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采购试点如何开展?

按照自愿原则,协议民营医疗机构在采购平台按照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清单,并自行申请开户。开户完成后,可实现网上药品采购,并自采购平台获得必要的药品采购信息服务。

三、药品采购价格如何形成?

药品采购价格由协议民营医疗机构与生产经营企业自主议定成交。鼓励协议民营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采购平台中标或者挂网价向参保人销售。

           

           附件:关于印发《东营市民营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采购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医保发[2021] 20号)的政策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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