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济纳·居延海—于小黎摄)
今日三大指数上证、深证与科创板指数都是小幅上涨,这个幅度小到,都不好意思说,均在0.21%以下!不过不管怎么说,都是上涨了,大家相当于吃了一些鲜香的胡椒,总好过下跌。更何况这还是周末,这样亿万股民也总算是可以过一个比较开心的周末了。
今日证券市场上最为大快人心的消息,当属康美药业集体诉讼案一审宣判结果的公布。周末新闻例会上,证监会就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出判决答记者问时称:康美药业证券纠纷案是我国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康美药业公司连续3年财务造假,涉案金额巨大,持续时间长,性质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投资者保护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响应市场呼声,依法接受投资者委托,作为代表人参加康美药业代表人诉讼,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证监会对此表示支持,并将依法监督投资者保护机构,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对于这次康美药业中小投资者的成功维权,证监会表示:目前相关各方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精神和要求,通过多种手段并举,构建了民事、行政、刑事立体化的责任追究体系,让康美药业案幕后实际操纵上市公司的为恶者付出沉重代价,实现了“惩首恶”的目标,有利于强化惩恶扬善、扶优限劣的鲜明导向,不断增强市场各方的敬畏之心,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生态。
义正词严的背后,是这次判决的赔偿金额相当高。据证监会发言人介绍,此次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法院综合考虑案件基本事实、相关被告在虚假陈述行为中的主观过错等因素,判决马兴田夫妇及邱锡伟等4名原高管人员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属故意行为,依法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24.59亿元),有利于强化对资本市场违法作恶者的惩罚和震慑。
而新华社的消息表明,此次判决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判断,也是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的一次判决,判决书责令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年报等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及5名直接责任人员、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13名相关责任人员按过错程度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
有意思的是,为康美药业承担融资工作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000776,股吧)居然没有任何赔偿责任。
据介绍,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广州中院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对这起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5.5万余名投资者的特别代表人参加集体诉讼。法庭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对原告投资损失及其他风险因素等进行测算,并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证券投资者代表及新闻记者旁听了案件审理和宣判。
该案是新证券法确立中国特色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后的首例案件,也是迄今为止法院审理的原告人数最多、赔偿金额最高的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认定,本案实施日2017年4月20日,揭露日2018年10月16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受广州中院委托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损失,以“个体相对比例法”测算投资者证券市场系统风险扣除比例,损失测算后受损投资者52037名,损失约24.59亿元。判决认定该损失由康美药业向投资者予以赔偿。
此外,判决特别明确了各被告尤其是实控人、时任董监高等应承担的连带责任比例。
承担100%连带责任的有:康美药业实际控制人马兴田、许冬瑾,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邱锡伟,财务总监庄义清,职工监事、副总经理温少生,监事、独立董事马焕洲和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简称“正中珠江”),正中珠江合伙人、签字会计师杨文蔚。
承担20%连带责任(约4.92亿元)的有:董事马汉耀、董事林大浩、董事李石、监事会主席罗家谦、监事林国雄、副总经理李建华、副总经理韩中伟、副总经理王敏。
承担10%连带责任(约2.46亿元)的有:兼职独立董事江镇平、李定安、张弘。
承担5%的连带责任的有:兼职独立董事郭崇慧、张平(约1.23亿元)。
从上述处罚我们可以看到,不要以为做个独董,每年开不了几次会,轻轻松松签个字就可以拿几万到几十万的年薪,这个字签下去是要负责任的,如果为财务造假站台,那么等着你的就是巨额的连带责任!还有会计师事务所的签字会计师,明明银行里的钱是关联方挪过来充个数的,仓库里的药材是没有的,销售是没有现金流入的,却不管不顾地签字说一切都OK,也一样要承担100%的连带责任!
不过,对于这个A股有史以来最大的需要个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例,接受采访的广东知名律师李修蛟却并不满意。他认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将揭露日定为2018年10月16日是有争议的,因为这一天,虽然有媒体揭露了康美药业造假的问题,但是随后康美药业便发布了辟谣公告,这导致有很多投资者选择了相信公司的说法,从而大量逢低买入,这批投资者,截止到2018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时为止,从公开信息上来看,比截止到前述10月16日的投资者人数上增加了一倍还要多,而这些以为抄底的投资者最后也因为股价的大跌资产严重受损,因此也是康美虚假陈述案的受害者,理当获得赔偿。按现在这个截止日,能够获得赔偿的投资人远远少于实际受害者人数。
此外,由于康美2020年最大亏损有可能达到300亿元,重组方目前只承诺拿出65亿元进行重组,而公司近期追收到账的大股东占用款也仅16亿多,因此公司很可能会无法足额拿出这么多钱来,而个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存在着清缴难的问题,因此,投资者真正到手的赔偿也存在不能足额到手的问题。
个人认为,虽然康美案还是有美中不足,但是相比长生生物的中小散户,已经是相当幸运了,我们就想问一句,同样是医药类公司造假,为啥康美可以立案,而长生生物却渺无音讯?难道坊间流传的投资不过山海关,真的是与法制环境高度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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