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级技工学校设立审批事项说明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文件规定,申请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应经过技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并举办过两期以上高级技工培训班。高级技工学校培养规模应达到4000人以上。其中,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不低于2000人,年职业培训规模2000人次以上。
目前我市普通技工学校4所:枣庄市劳动技工学校(学制教育在校生381人)、枣庄市南方技工学校(学制教育在校生134人)、山东鲁南技工学校(学制教育在校生134人)、山东威达重工技工学校(学制教育在校生222人)均未开设高级工班,在校生省规模均低于2000人,不符合基本申报条件,故2021年没有办理该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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