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青海旺利欣公招(货物)2021-071号
项目名称:海东市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一、采购需求:(预算金额:682万元)
1原子吸收光谱仪(原装进口)1 台
2等离子发射光谱仪(ICP)(原装进口)1 台
3水土一体吹扫捕集1 台
4超级微波消解平台(原装进口)1 台
5全自动旋转蒸发仪1 台
6全自动定量氮吹1 台
7全自动索氏提取仪(脂肪提取器)1 台
8原子荧光光度计1 台
9行星式球磨仪1 台
10振荡筛分仪1 台
11自动旋转分样仪1 台
12温控翻转振荡器1 台
13 离心机1 台
14快速溶剂萃取仪1 台
15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1 台
16十万分之一天平1 台
17 万分之一分析天平2 个
18 干燥箱2 个
19土壤采样器2 台
20离子色谱仪(原装进口)1 台
21 纯水仪1 台
22叠加式智能恒温培养摇床1 台
23全自动洗瓶机1 台
24全自动洗瓶机(含酸洗)1 台
25红外测油仪1 台
26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1 台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环保、小微企业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投标人提供所投进口产品有效的授权书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5楼10508室
方式:线下获取(疫情原因,不见面网上报名)
售价(元):500
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和报名费缴纳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报名邮箱:804736864@qq.com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2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2日 10:00;
开标地点: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室。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东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14号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3309728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1号楼5层10508室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1-610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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