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胶州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既有房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我市地处沿海,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较多,增加了深基坑、脚手架与模板支架、起重机械、临建板房、老旧房屋发生突发事件的风险。为实现对既有房屋和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统一有效应急管理,同时根据机构改革后各单位职能的调整变化,在《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增加了既有房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内容,增加了既有房屋风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估、监测预测、预警,针对既有房屋的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与重建等,确保既有房屋应急处置更加科学、合理。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出台目的

  有效应对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既有房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重要举措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政企联动,专业处置;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各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通过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应急合力等举措做好供热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4日

政策原文: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