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资阳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政策解读
一、《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资阳市地质灾害主要为崩塌、滑坡,呈现灾害规模不大,但隐患点多的特征。2014-2020年,在中央、省市部署下,实施避险搬迁1466户、工程治理30处、排危除险253处,共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516处,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受频发地震及极端气候影响,我市地质灾害形势依然严峻。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671处,威胁1997户、8336人,威胁资产2.92亿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9月1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资阳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拟定3年内,在工作思路、整治举措、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制度体系等方面改革创新,构建与“成渝门户枢纽,临空新兴城市”相适应的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模式,促进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档升级,为资阳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安全保障。
二、《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包括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地灾综合防治体系、拓宽政策资金保障渠道、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等4个部分,共9条意见。
(一)总体要求。阐述了“全域整治、科学防控、分级防治”的指导思想。明确了2021年底,完成全市市、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及区划,提升隐患发现识别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到2023年底累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384处,受威胁人数减少4600人左右,显著降低我市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等目标任务。
(二)建立健全地灾综合防治体系。一是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编制县级1:50000、市级1:100000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图件,动态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管理数据库,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综合整治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构建精细化防控体系。继续抓紧抓牢群测群防,积极推广普适性监测预警设备运用,充分发挥驻守支撑单位力量,构建省、市、县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互联系统,形成“专业监测+预警平台+责任人+监测员”的立体监测预警格局。三是科学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考虑隐患点险情紧迫性、危害严重性,整治措施经济合理性等因素落实避险搬迁、排危除险、工程治理等整治措施。对已竣工的项目,定期维护加固,确保发挥防灾功效。积极探索“地质灾害+”项目,建成一批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工程。
(三)拓宽政策资金保障渠道。一是落实相关政策方面,明确要用好新型城镇化、生态修复、乡村振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等政策措施。可将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与增减挂钩项目统筹实施,提高避让搬迁积极性。避险搬迁选址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调整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保障搬迁用地需求。二是创新资金投入机制方面,县级政府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要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推进地质灾害综合体系建设,未纳入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财政资金、纳入一般债券、整合土地政策资源、落实收益企业主体责任、引入市场化投入等手段筹集资金。市政府将任务推进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对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区,市级财政予以适当奖补。
(四)加大组织保障力度。一是压实地灾防治责任。明确县区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研究部署,分年度、分区域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二是加强防治能力建设。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应急技术支撑装备建设,夯实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三是健全规范制度标准。积极与省级部门对接健全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相关的一系列法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化推动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细。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力度。及时详细解读政策,通报典型案例,宣传好的经验做法,为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行动计划》关键点
(一)加快建立全域整治模式。全覆盖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在基本掌握底数的基础上,逐点分类施策、突出重点、源头整治,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被动减少灾害损失向主动降低灾害风险转变。
(二)健全完善科学防控体系。在逐点抓紧抓牢群测群防的基础上,积极推广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加强监测成果分析运用,提升监测预警效能。注重依托地勘队伍专业技术优势,强化基层防灾力量支撑。构建省、市、县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互联系统,形成“专业监测+预警平台+责任人+监测员”的立体监测预警格局。
(三)全面构建分级治理格局。坚持属地为主,分类型、分层级落实市、县和行业主管部门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责任,分年度、分区域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化目标任务清单,强化绩效评价,确保权责分明、保障有力,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四)推动形成资金投入新机制。通过统筹地方财政、使用一般债券、整合土地政策资源、落实受益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市场化投入等方式,努力拓展防治经费筹资渠道,保障全域综合整治资金需求,建立市、县为主体、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为辅的投入新机制。
四、近期主要工作安排
《行动计划》已由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为加快推进,确保成效,接下来我们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学习宣传相关政策。深入学习《四川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刻领悟省级战略部署。对县区相关人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县、区按照《行动计划》相关部署和要求,落实隐患点综合整治各项措施,规范有序推进本地区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工作。
(二)编制实施2021年度实施方案。督促各县区加快风险调查进度,整理野外调查成果,形成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图件,建立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数据库。严格落实隐患点动态巡查、监测预警和综合整治等防控措施,对实施避险搬迁、排危除险、治理工程等措施消除威胁的隐患点及时销号。
(三)提早谋划2022年度实施方案。指导县区强化项目包装策划,全力争取中省财政专项资金和省级奖补资金支持;借鉴其他市州经验和做法,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力争纳入县级一般债券,保障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顺利实施。
相关链接: 资府办发〔2021〕30号:关于印发资阳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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