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服务指南
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的通知》(枣财社〔2019〕19号)
《关于印发》(枣人社字〔2020〕20号)
二、申报条件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三、补贴标准
按年度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根据其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四、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2.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单)。
五、办事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向企业所在地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或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网上服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线上申请。
2.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申请后查验资料,登录业务系统查验相关信息,整理归档补贴纸质材料;
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对补贴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即时办结(不包括公示及资金拨付时间)。
七、咨询电话
市直:薛城区民生路366号 3320098
市中区:永安乡安顺社区一号楼市中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8076987
峄城区:峄城区坛山东路市民中心二楼 8056702
薛城区:珠江路D1楼薛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4498001
台儿庄区:台儿庄区市民中心一楼人社服务窗口B105 6639960
山亭区:新源路6号山亭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8823225
滕州市:善国北路38号滕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5512010
高新区:光明路1699号高新区管委会230室 86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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