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日前印发的《湖北省煤电保供金融支持专项行动方案》提出8项措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保障煤电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方案提出,由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共同建立以煤电、煤炭应急储存企业为主的省级煤电保供金融支持重点企业名单,每家企业明确一家省级银行为牵头银行,以该行为主快速对接,其他相关银行通过市场化方式自主对接,共同满足重点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对通过市场化对接存在困难的重点企业,采取协调对接方式予以支持。
对重点企业的电煤采购资金需求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开辟办贷绿色通道,优先安排贷款审批投放。建立电煤采购资金需求的分级包保制度,纳入省级重点支持名单的企业,当其存煤可用天数低于20天预警线时,由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协调牵头银行建立金融支持“直通车”,为企业预留授信额度,快速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先款后货”结算方式,企业购买电煤时可直接提用。
方案提出,推动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积极对接重点名单企业,力争扩大信贷投放额度,通过低息信贷政策安排和中长期贷款投放,对冲发电成本倒挂带来的压力。
对出现暂时性资金困难的重点企业,银行可按照风险可控原则对到期贷款进行展期或续贷,严禁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煤电、煤炭等企业和项目违规抽贷、断贷。
在困难时期,不因煤电企业暂时亏损下调企业信用评级。对符合绿色低碳发展方向的电力企业,可结合企业资金需求情况,通过信贷额度、融资方式、无还本续贷安排等给予倾斜支持。
据了解,近期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已为湖北省重点能源保供企业授信23.5亿元,解决了“燃煤”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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