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0.00万元采购微波消解仪,样品前处理

浏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样品前处理设备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样品前处理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网》、《浏阳市人民政府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03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称:
项目编号:LYCG-202110280162
项目名称:样品前处理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1100000元。
最高限价:11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1 物理特性分析仪器及校准仪器 样品全自动浓缩—净化—进样系统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800000 800000
2 物理特性分析仪器及校准仪器 超级微波消解仪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300000 300000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其他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4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a、前文所称“前 3 个月内”特指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b、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提供其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如是“五证合一”,请投标人自行说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截止:2021-12-03 09:3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12-03 09:30 分。
3、开标地点:浏阳市招标投标事务中心(浏阳市市民之家五楼)。

五、公告期限:
2021-11-11 起至 2021-11-18 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浏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731-83667227
地 址:浏阳市集里街道礼花路二段11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长沙元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女士 黎女士
电 话:17373177101 13507442170
地 址:集里街道龚家桥社区浏阳大道平鼎景都小区2栋1单元1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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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 年11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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