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试行)》的通知

川市监发〔2021〕85号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

    《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试行)》已经省局第11次局务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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