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的战略部署,全面突出先进制造业主体地位,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立足威海实际,充分借鉴宁波、济南、潍坊等先进地市的经验做法,市工信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作为“十四五”时期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总遵循和总抓手。先后征求了各区市政府(管委)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听取了行业协会、有关企业及企业家的建议,并在全市先进制造业大会上公开征求了意见,于10月30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组织领导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结合威海制造业发展实际,提出了到“十四五”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000家,规上工业营业收入突破5000亿元,制造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38%,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0%以上,这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相一致。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重点实施六大工程,分别是特色集群培育、企业梯次培育、创新能力提升、高水平技改、绿色安全发展、服务型制造工程。
一是着眼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施特色集群培育工程。主要从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壮大产业集群、优化提升产业链和开展精准招商四个层面,提出了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关键路径,重点培育发展六大制造业产业集群和十条优势产业链,支持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园区。
二是着眼于壮大市场主体规模,实施企业梯次培育工程。立足做强做优做大存量,开展企业冲击新目标、创新型企业突破发展行动。特别是,首次提出对企业实施的重点骨干膨胀项目视同招商引资项目同等对待,按照设备投资额不高于5%的比例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对符合条件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的创新型企业,分档给予资金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新升规企业连续三年给予资金奖励;对单项冠军企业、“小巨人”、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企业均给予资金奖励,对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的扶持标准,从以前的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三是着眼于增强核心竞争力,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针对创新平台与产业、企业结合不紧密,企业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的短板,从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推动质量品牌提升等三个方面再发力,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政策引导支持。将对成功创建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标准,从以前的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对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四是着眼于“两化”融合和数字经济,实施高水平技改工程。突出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以企业智能化技改、工业互联网、数字产业化发展三个方面为重点,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数字化赋能。政策将对符合条件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设备购置额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对认定的市级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无人工厂”“无人车间”,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五是着眼于提升绿色安全发展水平,实施绿色安全发展工程。为贯彻落实绿色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先进制造业可持续发展能级,把绿色安全发展作为先进制造业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提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三项具体任务。将对工业节能示范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制造体系的园区和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六是着眼于制造业服务业融合发展,实施服务型制造工程。重点引导工业设计产业、软件产业加快发展,推广总集成总承包服务模式,壮大服务型制造新业态规模,加快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将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生产要素供给、金融支持、人才队伍建设、企业家服务、行业协会、服务效能等六个方面,不断优化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良好生态。文件提出试点划定工业集聚区控制线,为制造业发展提供空间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优先用于先进制造业项目;对集群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实施的重点制造业项目全力保障用地、用能等生产要素,必要时可采取“一事一议”专题研究解决等一系列硬性要求。首次提出设立“威海企业家日”,以城市之名亲商厚商,推动服务企业更有力度、更有高度、更有速度。
第四部分,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市委、市政府对先进制造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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