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21年10月涉煤政策

  1、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做好今冬明春电力和煤炭等供应
  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做好今冬明春电力和煤炭等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草案)》。
  针对今冬明春电力、煤炭供求压力依然较大的情况,会议强调,保障能源安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是“六保”的重要内容,要发挥好煤电油气运保障机制作用,有效运用市场化手段和改革措施,保证电力和煤炭等供应。
 
  2、《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印发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显示:根据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力,优化能源开发布局,合理确定能源行业生产规模。有序有效开发山西、鄂尔多斯盆地综合能源基地资源,推动宁夏宁东、甘肃陇东、陕北、青海海西等重要能源基地高质量发展。
  合理控制煤炭开发强度,严格规范各类勘探开发活动。推动煤炭产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加快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加强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控制新增煤电规模,加快淘汰落后煤电机组。加强能源资源一体化开发利用,推动能源化工产业向精深加工、高端化发展。
 
  3、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全力保障供暖用煤生产和运输
  10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秋收和秋冬种工作,为保障粮食安全和物价平稳提供有力支撑;听取民生用能保供情况汇报,要求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纾困的政策支持力度。
  会议决定,要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重点解决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要确保冬季北方地区特别是东北供暖。全力保障供暖用煤生产和运输。依法打击煤炭市场炒作。二要保障北方重点地区取暖用气。组织供气企业尽可能增加资源供应,统筹协调用气资源,适时组织“南气北上”,用好已形成的储气量,做好调峰保供。坚持宜煤则煤、宜电则电,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保障群众取暖。三要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机制作用,做好日调度、周平衡。压实地方责任,鼓励地方对供气供热企业给予合理支持,保证民用气和取暖价格基本稳定。科学实施有序用电,做好“压非保民”预案,合理控制城市夜景亮化。推动全社会加强节约用电用能。

  4、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石油消费“十五五”时期进入峰值平台期。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严控煤电装机规模,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加快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强化风险管控,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平稳过渡。
 
  5、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方案提出,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
  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大力推动煤炭清洁利用,合理划定禁止散烧区域,多措并举、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地区和资源型地区要把节能降碳摆在突出位置,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逐步实现碳排放增长与经济增长脱钩,力争与全国同步实现碳达峰。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律体系,推动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等制定修订。
 
  6、《矿山安全生产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印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研究制定了《矿山安全生产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7、9项煤炭领域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9项煤炭领域国家标准,涉及煤层气开发、煤炭资源勘查评价等领域。
  此次发布实施的煤炭领域国家标准中,《煤层气含量测定方法》《煤层气井压裂作业导则》《煤层气井排采工程设计规范》《煤层气钻完井设计指南》《煤层气井分层控压合层排采技术规范》等5项标准,将为我国低阶煤煤层气地质勘探与资源潜力评价和开发提供指导,优化我国复杂地质条件地区煤层气开发技术方案,推动煤层气资源开采利用的最大化。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