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张店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近日,张店区人民政府出台《张店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为加强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建立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管养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作高效”的农村公路治理新格局,有效巩固“四好农村路”建设和路域环境整治活动成果。
二、决策依据。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6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21号)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农村公路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以打造“生态、洁净、整齐、美丽”的城乡环境为目标,聚焦解决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方面存在的脏乱差、管理粗放、长效机制不落实的问题,建立区、镇(办)、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开展净化、序化、亮化、绿化、美化“五化”提升行动,创建“畅、安、舒、美”的农村公路出行环境,为建设高品质全域公园城市贡献力量。
四、实施范围。全区区域范围内所有农村公路(县、乡、村道)实行路长制管理。
五、组织体系。农村公路路长制分区级、镇级、村级三个层面。
六、工作职责。(1)农村公路路长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2)路长制办公室职责为:路长制办公室对本级路长负责,承担本辖区路长制组织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制度及考评办法,监督、协调各项任务的落实,每季度组织实施考评。(3)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工作。
七、工作任务。(1)查道路保洁。是否实行城乡道路保洁一体化;道路沿线的公交站点、标志标识、灯杆线柱、护栏等设施是否定期擦拭;公路两侧、桥梁周围垃圾及堆积物是否清理;道路两侧及边沟是否干净整洁。(2)查绿化美化。县乡路据实确定绿化范围和宽度;是否消除道路沿线裸露土地。涉及农村公路的城市出入口是否进行绿化。(3)查平交道口硬化。农村公路沿线平交道口是否硬化,硬化长度、排水等符合是否通行车辆荷载及自然条件要求;是否存在擅自设置的平交道口;道口标志标识是否齐全、规整、醒目;对已硬化的平交道口路面要加强管护,是否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减少车辆带泥上路造成扬尘污染。(4)查道路设施治理。是否及时处治道路病害,道路设施是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是否完善与群众出行息息相关的标志(如学校、幼儿园标志等);是否完善规范交通安全设施。(5)查沿路扬尘治理。农村公路两侧设置的物流园区、煤炭经营场所和粉性物料堆货场的场地是否规范;进出道路是否硬化;固定洒水降尘设施是否完备;进出车辆是否实施冲洗。(6)查建筑设施治理。农村公路路侧建筑是否美观、整洁,无残墙、断壁、破房;农村公路路侧建筑控制范围内是否存在非法广告宣传设施,是否存在废品收购站点,是否统一整治路侧建(构)筑物,统一规划沿路临街牌匾,达到整齐美观。(7)查交通秩序治理。农村公路及两侧建筑控制范围内是否有打场晒粮、集市贸易、堆放物品、摆摊设点及车辆加水、维修、清洗等现象。
解读人:张店区交通运输局 佐飞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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