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政府更好履职尽责,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财政局牵头起草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救援、公共文化五个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是什么
为适应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国务院相继对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救援、公共文化五个领域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了明确和划分,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也陆续印发了以上五个领域的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我市提供了具体的政策指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分别起草了对应领域的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是什么
我市五个方案基本结构均与省方案保持一致,包括“主要内容”和“配套措施”两个部分。
(一)交通运输领域。确定了公路、港航、铁路、民航、邮政、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等六个方面的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方案明确,所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均由县(市、区)负责;超出省定标准的国省道建设,按照“谁主导、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职责和相应支出责任;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市财政每年予以补助。
(二)生态环境领域。在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基础上,分别明确了生态环境规划制度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生态环境管理事务与能力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领域其他事项等五个方面的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三)自然资源领域。明确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产权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自然资源安全、自然资源领域灾害防治、自然资源领域其他事项等七个方面的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四)应急救援领域。在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基础上,分别明确了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等三个方面的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五)公共文化领域。明确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文化艺术创作扶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交流、能力建设等五个方面的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三、有什么意义
《实施方案》立足我市实际,把握各个领域事权的规律和特点,针对基层存在的边界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在中央与省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框架下,科学合理地确定了各级政府投入的边界和方式,充分发挥了市、县(市、区)的积极性,有利于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县财政关系,也有利于形成稳定的市县两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对确保财政投入水平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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