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标蒲江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第二次)F+EPC总承包标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于近日收到招标人蒲江县城乡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及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根据该《中标通知书》,市政集团与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蒲江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第二次)F+EPC总承包标段中标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蒲江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第二次)F+EPC总承包标段。

2、建设地点: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大道上段。

3、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150.53亩,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蒲江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的土建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总图工程等。

4、中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融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的设施、设备、材料等的购置)、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工作。

5、中标金额:工程建设费用(含预备费)约为420,000,000元,即人民币肆亿贰仟万元整。中标报价:

勘察费报价:按2002年1月7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5%;

设计费报价:按2002年1月7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收费标准下浮32%;

建安工程费报价:以蒲江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的控制价下浮1%。

6、计划工期:24个月。

市政集团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融资、采购(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的设施、设备、材料等的购置)、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捏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等工作。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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