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海市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材料

一、起草背景

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决定自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类方式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释放企业创业创新活力。8月2日,全省改革再加码,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全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威海市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政策要求,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以省政府实施方案为依据,发布《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通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扩面提质。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改革任务、配套措施创新监管组织保障等共5个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全面优化改革审批方式,精简涉企证照,营造公平、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任务。一是实施两张清单管理。清单分级公开管理,动态调整清单之外,一律不限制企业进入市场。二是落实涉企经营许可分类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改革。两张清单由行政审批服务局另行在“威海政务服务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

(三)配套措施包括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涉企登记“双告知”,一次性告知企业所需办理的经营许可事项、告知主管部门涉企经营信息;推进电子证照归集应用,依托集成系统和自建系统,实现企业信息跨部门应用,全面推进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社会化服务等领域亮照亮证行动

(四)创新监管一是明确监管责任,以清单方式明确各级各部门在“证照分离”改革中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及职责二是健全监管机制,按照四种改革方式规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监管机制。三是完善监管方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四是强化监管信息应用,利用“互联网+监管”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

(五)组织保障。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宣传培训和狠抓工作落实三种方式,让“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有序、落实有力。

  三、《实施方案》出台意义

《实施方案》的出台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将促进更多市场主体办证难问题得到缓解、创新创业活力有效释放,为打造全市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联系人: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孙凯悦,联系电话:0631-589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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