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科体局:
为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科普工作,参照《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级科普示范基地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市级科普示范基地备案采取申报主体集中申报,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审核后统一公示的方式进行。
二、申报条件
市科普示范基地应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较为完善的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能够承担科学技术普及、宣传、培训、服务功能的机构或组织,并向社会公众开放。基地类型分为场馆类科普示范基地、非场馆类科普示范基地两类。申报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科普活动;
2.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一流的科普展示水平、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创作能力;
3.所从事业务有明确的科普内容,具有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和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4.具有保障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所需的设施、经费,并有专职工作人员。
三、申报要求
1.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
2.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自愿申报成为市级科普示范基地,并按要求填报备案申报表。
3.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社会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发文备案为市级科普示范基地。
4.备案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享受政策
经备案的市级科普示范基地,将按照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相关项目支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俊杰 联系电话:5286071
附件:巴中市市级科普基地备案申请表
巴中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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