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府办发〔2021〕69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州区淘汰烧结砖瓦窑落后产能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开州区淘汰烧结砖瓦窑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州区淘汰烧结砖瓦窑落后产能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淘汰产能办〔2021〕6号)、《重庆市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处置工作的函》(渝淘汰产能办〔20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开州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三类(淘汰类)规定,坚持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原则,依法依规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于2021年12月31日前淘汰全区烧结砖瓦轮窑企业。
二、工作步骤
(一)深入动员部署。2021年10月25日前,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对辖区所有轮窑砖瓦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清理,逐一摄像和拍照,填报《重庆市开州区淘汰烧结砖瓦轮窑生产线核查表》(附件1),核定轮窑企业门数,锁定淘汰对象,并组织企业开展自愿淘汰工作。
(二)依法依规淘汰。2021年12月15日前,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依规组织辖区内淘汰对象完成落后烧结砖瓦轮窑淘汰工作。
(三)开展检查验收。2021年12月31日前,重庆市开州区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委)会同区级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淘汰轮窑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填报《重庆市开州区淘汰烧结砖瓦轮窑生产线验收表》(附件3)。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淘汰工作相关资料整理成册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常态巡查监管。
三、淘汰办法
(一)自愿主动淘汰拆除。对在2021年11月25日前自愿主动拆除并符合奖励条件的烧结砖瓦轮窑企业,每门奖励拆除费用1.2万元;在2021年12月15日前自愿主动拆除并符合奖励条件的烧结砖瓦轮窑企业,每门奖励拆除费用1万元。
(二)依法强制淘汰拆除。对2021年12月15日仍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烧结砖瓦生产企业,不再享受淘汰落后产能奖励政策,由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司法局和区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配合,依法依规强制淘汰拆除。
四、资金拨付
(一)拨付要件。1.关于拨付淘汰烧结砖瓦轮窑奖励资金的函;2.烧结砖瓦轮窑落后产能自愿拆除申请书;3.重庆市开州区淘汰烧结砖瓦轮窑核查表;4.重庆市开州区淘汰烧结砖瓦轮窑验收表;5.落后产能拆除前后的影像资料。同时,淘汰拆除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和严重信访事件。
(二)拨付程序。区财政局将淘汰资金拨付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程序拨付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再兑现给相关企业。
(三)资金管理。区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成立重庆市开州区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委,并组建综合协调组、淘汰拆除组、维稳处突组、工作督查组等专项小组具体负责推动淘汰拆除工作。
(二)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支持淘汰企业依法依规转型发展,并提请研究相关事宜。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淘汰烧结砖瓦窑落后产能工作,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区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做好淘汰烧结砖瓦窑落后产能工作。淘汰企业是淘汰烧结砖瓦窑落后产能的责任主体,务必按期完成淘汰工作任务,确保安全和稳定。
(三)工作奖励。按照4万元/户标准,给予属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辖区内淘汰落后烧结砖瓦轮窑工作奖励。
联系人:徐亮、邓伟,联系方式:18983540111、17783233327。
附件:1.重庆市开州区淘汰烧结砖瓦轮窑核查表
2.烧结砖瓦轮窑企业(落后产能)自愿拆除申请书
3.重庆市开州区淘汰烧结砖瓦轮窑验收表
4.调整政府序列议事协调机构名单(部分)
5.开州区淘汰烧结砖瓦窑落后产能工作专项小组成
员名单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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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淘汰烧结砖瓦轮窑核查表 | |||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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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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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型 |
| 轮窑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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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手印): | |||
二、核查情况 | |||
企业所在村(社区)意见: 年月日 | |||
企业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填报说明:1.指标解释:窑型栏填报轮窑;轮窑门数按自然门数计算。2.本表一式4份。3.请于10月25日前报开州区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经济信息委) |
附件2
烧结砖瓦轮窑企业(落后产能)自愿拆除
申请书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为积极响应淘汰落后产能政策,(企业)自愿申请淘汰拆除位于(地址)的落后烧结砖瓦轮窑生产线,承诺在2021年月日前彻底拆除烧结砖瓦轮窑窑体及其它设施设备,妥善处置善后事宜,保证不发生信访事件。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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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淘汰烧结砖瓦轮窑验收表 | |||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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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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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窑门数 |
| 企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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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 | 万元/门 | 申请奖励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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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淘汰拆除工作完成情况 | |||
企业主要生产设备(窑体)拆除时间及拆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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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发生严重信访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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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期间及窑体拆除过程中是否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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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收意见 | |||
企业所在村(社区)意见: 年月日 | |||
企业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分管负责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
区淘汰工作组意见: | |||
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四份,双面打印。2.请于12月31日前报开州区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经济信息委) |
附件4
调整政府序列议事协调机构名单(部分)
一、领导小组、委员会、指挥部名单(77个)
序号 | 领导小组(委员会、指挥部) | 组长 (主任、指挥长) | 副组长(副主任、副指挥长) | 成员单位 | 地点 (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
44 | 重庆市开州区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领导小组 | 覃兴建 | 黄岗 侯大平 赵新华 王先林 韦德东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 地点:区经济信息委 主任:侯大平 |
附件5
开州区淘汰烧结砖瓦窑落后产能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名单
一、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成员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邓伟,区经济信息委投资科科长;联系电话:85871364)
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淘汰烧结砖瓦窑落后产能工作。
二、淘汰拆除组
牵头单位: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负责宣传动员部署,组织到现场核查,开展淘汰拆除工作,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建立长效机制。
三、维稳处突组
牵头单位:区信访办
成员单位: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经济信息委、正安街道办事处、竹溪镇政府、九龙山镇政府、温泉镇政府、和谦镇政府、谭家镇政府。
〔联系人:吴升辉,区经济信息委信访科(政策法规科)科长;联系电话:85877405〕
负责淘汰烧结砖瓦窑落后产能工作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协调、处置现场拆除有关工作,科学处置突发事件。
四、工作督查组
牵头单位:区政府督查办
成员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联系人:石远清,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科长;联系电话:15330581867)
负责对镇乡(街道)和相关部门淘汰烧结砖瓦窑落后产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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