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11月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试行)》,根据两项《预案》,我省将加大通信事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改进技术装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川省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指出,我省将建立预防机制、预警分级、预警监测、预警通报标准。其中,预警分级上,要求按影响范围,将通信预警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严重(Ⅲ级)和一般(Ⅳ级)4个等级。根据接报信息,Ⅱ级及以上预警由领导小组负责确认、通报。
《四川省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试行)》指出,预警行动上,出现Ⅰ级、Ⅱ级通信预警信息时,领导小组要及时跟踪,分析事故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对可能造成重特大通信网络事故的,研究部署应急通信保障和恢复方案。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时,通信企业要在4小时内作出简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2日内作出专题书面报告。
具体分级标准上,Ⅰ级预警响应启动条件为:公众通信网省际骨干网络中断、涉及全国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2个及以上省(区、市)通信大面积中断。Ⅱ级预警响应启动条件为:省内公众通信网干线网络中断、省内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省内2个及以上市(州)通信大面积中断。 (记者 唐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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