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史学斌解读《枣庄市加快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实施方案》

528日,市政府印发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 “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 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2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史学斌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请您介绍一下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

史学斌:2020年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主要目标任务是2020年底前,实现第一批事项;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逐步纳入其他办事事项,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2021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又提出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这就要求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事项,要基本实现“跨省通办”。因此,我们出台了相关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市政务服务 “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

问:制定《实施方案》的过程和决策依据是什么?

史学斌:为了贯彻落实国办发〔2020〕35号文件精神和山东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从2020年10月开始,省政府办公厅就对2020年年底前实现落地的第一批58项“跨省通办”事项明确了责任部门,组织对接有关国家部委,做好事项认领工作,同时聚焦贴近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结合我省实际,梳理了在2020年年底前实现的“全省通办”事项清单,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实施。

2021年5月,我市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 》(鲁政办发〔2021〕4号)文件,经过对市直各部门征求意见,以市政府文件正式印发《枣庄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 实施方案》(枣政办发〔2021〕5 号)。

问:我市出台该《实施方案》主要目标是什么?

史学斌:我们的目标是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 》(鲁政办发〔2021〕4号)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创新政务服务供给模式,推动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围绕便民利企的高频领域和异地办事需求,推出更多“全省通办”事项。同时鼓励各市、县(市、区)因地制宜推出更多区域通办、点对点通办、区域联办等服务,最大程度便民利企。在2021年3月底前,围绕便民利企的高频重点领域,新推出107项“全省通办”事项,6月底前实现落地。2021年年底前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全省通办”,实现74项“跨省通办”事项在我省落地。同时,推动其他8项“跨省通办”事项尽快实现。

问:我市出台该《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史学斌:一是明确通办业务模式。一是加强数据驱动,深化“全程网办”,将通办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全流程网上服务。二是实施收受分离,拓展“代收代办”,在线下通办专窗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寄递或系统转送至业务属地完成审批、办理,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三是开展流程再造,优化“多地联办”,建立多地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流程和责任,申请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办理。

二是明确通办服务支撑。一是提升通办事项标准化水平,认领“跨省通办”事项业务标准,制定“全省通办”事项统一标准,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二是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按照国家标准规范,优化完善“一网通办”总门户和“爱山东”掌上服务通办专区,不断丰富专区服务内容,推动更多通办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三是提高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办理能力,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和有关专业大厅要设立“通办”服务专窗,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帮办代办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多样化办事渠道。四是强化数据共享支撑能力,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推动数据共享应用,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应用,实现更多申报材料“免提交”。

三是明确保障措施。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大数据局负责系统平台建设、数据共享调用等技术支撑。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本领域事项通办工作,同时建立事项协同办理、问题处置和责任追溯机制。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强化经费保障,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络,加强不同地域间协同配合,按照统一标准抓好任务落实。实施动态调整,将更多有需求有条件的事项纳入通办范围。积极做好“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政策汇聚、宣传解读、服务推广和精准推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各类通办渠道便捷办事。加强对“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的日常监督。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

      史学斌

政策咨询电话:0632-316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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