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8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巫溪府发〔2021〕5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的行为,有的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绿化造林,有的在高速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河渠两侧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有的大规模挖湖造景,对国家粮食安全构成威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的通知》(渝规资〔2020〕944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就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任务。1.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2.压实工作责任,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3.摸清底数,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4.强化监管,严格执法督查。
(二)责任分工。国办《通知》提出“六个严禁”的政策举措,强化监督管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职责分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协作配合,积极破解难题,确保耕地保护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三、适用对象
本《通知》适用于我县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管理。
四、名词解释
(一)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要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不得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二)非农建设:是指将土地用于农业生产目的以外的一切工程建设,包括城镇建设、工矿企业、集镇、农村住宅、交通运输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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