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级智能制造试点 示范企业开始申报
本报讯(记者 黄晓巍)为贯彻落实制造强省战略,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推动制造业智能升级,省工信厅组织开展 2021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即日起至12月3日,符合条件的单位可进行申报。
据了解,本次推荐范围包括在数控机床及机器人、输变电装备、现代化工、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航空装备、航天装备、节能环保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集成电路、智能终端、平板显示、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领域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的企业。
根据推荐条件,申报企业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申报前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新建企业除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企业近三年来智能制造方向投资总额(包括设备和系统)应不低于3000 万元。
同时,企业未曾承担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未曾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企业应基于《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和《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两项国家标准,利用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诊断,能力成熟度等级经智能制造第三方服务机构评估达到三级(即集成级:企业应对装备、系统等开展集成,实现跨业务活动间的数据共享)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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