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介绍,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减税降费9101亿元,其中新增减税7889亿元,新增降费1212亿元。今年以来国家推出的税费措施体现了鲜明的政策导向,主要体现为“四个聚焦”——聚焦支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聚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聚焦支持科技创新、聚焦支持外商投资。
2019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面向小微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政策力度不断加码,政策效应逐步显现。“一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不断提高,相应地,2019年享受免征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户数从政策调整前的3364万户增加到3820万户,今年前三季度又进一步增加到4365万户。二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大幅降低,今年前三季度新增减税1188亿元,惠及758万户纳税人。三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持续降低,相应地,2019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从政策调整前的895亿元增加到2089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减税1986亿元,已超过去年全年减税额,惠及511万户小型微利企业。同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额100万至300万元的部分继续享受减半计征实际税率为10%的优惠,今年前三季度减税636亿元,惠及20万户小型微利企业。”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表示,这些税费优惠政策措施持续落地生根,有力促进了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取得了“一减两升”(“一减”即税收负担减轻,“两升”即吸纳就业人数和市场创业活力双双提升)的积极成效。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活跃市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紧锣密鼓地落实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的措施,力求做到“快、准、简、实”。截至11月4日,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实施4天来,共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缓缴税款62.1亿元,有效缓解了这些企业的资金压力和经营困难。(记者 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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