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方水稻研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1楼H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ZB-Z(H)-E21310(GK)
项目名称:北方水稻研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4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 1 | 套 | 详见采购需求 | 是 | 418 | 418 |
2 |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 1 | 套 | 详见采购需求 | 是 | ||
3 | 微波消解仪 | 1 | 套 | 详见采购需求 | 是 | ||
4 | 荧光定量PCR仪 | 1 | 套 | 详见采购需求 | 是 | ||
5 | 正置荧光显微镜 | 1 | 套 | 详见采购需求 | 是 | ||
6 | 多功能酶标仪 | 1 | 套 | 详见采购需求 | 是 | ||
7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1 | 套 | 详见采购需求 | 是 | ||
8 | 马弗炉 | 1 | 套 | 详见采购需求 | 是 | ||
9 | 旋转蒸发仪 | 1 | 套 | 详见采购需求 | 是 | ||
10 | 氮吹仪 | 1 | 套 | 详见采购需求 | 是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至 2021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1楼H室)
方式: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或现场获取。 获取文件联系人:周嘉倩;联系方式:0571-56532513;电子邮箱:qszb010@126.com 4.售价:500元整。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4609900033043 财务联系方式:0571-87666113 开票信息请发送邮件至:caiwu@qszb.net,提供:项目名称或编号、开票资料、收件信息并注明专普票。 5.投标人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备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依然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一。备注:投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所有投标人不必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所有投标人须考虑物流等相关因素,合理计划邮寄时间,尽量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送到指定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被视为“逾期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1)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姜海军)收,电话:0571-87666117,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5@qszb.net,以便查收)。
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
(2)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投标人应对邮寄快递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
(3)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评审现场如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等,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zb05@qszb.net)向投标人发送澄清、说明等通知,并要求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以邮件形式作出澄清、说明等。
2.质疑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采购人信息
质疑联系人:俞其明
质疑联系方式:0571-6337026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质疑联系人:余水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
质疑邮箱:jdkh@qszb.net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水稻研究所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水稻所路28号
联系方式:曹国强0571-633705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1楼
联系方式:姜海军0571-87666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海军
电 话: 0571-8766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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