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1-071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7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审核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上交所。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1-072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9月14日,公司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收到《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公司收到上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审核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结合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文件。现就本次修订和更新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募集说明书》的更新、补充情况

二、其他申请文件的更新、补充情况

除募集说明书以外,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等相关文件相应也进行了更新修订。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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