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7日,我局印发《广安市自然资源规划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广自然资规函〔2021〕154号,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2021年二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全年自然资源规划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21〕37号)《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市安办〔2021〕45号)等精神,决定在全市自然资源规划领域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了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我局安排专人,反复消化吸收《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起草了《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包括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整治自然灾害带来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三个方面,全面系统整治自然资源规划领域安全生产问题。第三部分为工作措施,包括集中宣传教育、集中排查整治、集中专项执法、集中整改“回头看”四项措施。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敢于动真碰硬、严肃追责问责、强化统筹协调、注重工作实效、做好应急准备、规范信息报送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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