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湾田集团戛达煤业公司戛达煤矿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山东煤矿安监局异地监察执法组责令矿井停产整顿10天,行政处罚70万元,对矿长行政处罚3万元,交由曲靖煤监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曲靖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据悉,此次山东煤矿安监局异地监察执法组由5名煤矿安全监察员和3名煤矿技术专家组成,采用“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突出重点的方式,对云南省曲靖地区煤矿开展异地监察执法工作。
异地监察执法组副组长许传军告诉笔者:“此次异地监察执法的云南省曲靖地区煤矿存在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问题,老空水害严重,大部分煤矿多种灾害并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据介绍,戛达煤矿位于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墨红镇九河村委会书桌村境内,核定年生产能力30万吨,属于高瓦斯矿井。异地监察执法组查阅图纸时发现,该矿未对普查出的大范围积水区或疑似采空区积水进行超前探查,并在该区域施工了12804采煤工作面、11902采煤工作面以及12煤南翼开拓巷道,随时有发生重大突水事故的危险,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现场检查进一步证实了监察人员查阅图纸时的猜测。该煤矿2020年进行了隐蔽治灾因素普查,利用地面瞬变电磁法勘探圈定矿井东南部F1断层以东1850米至1600米水平之间存在大面积低阻异常,推断为积水区或疑似采空区积水。但煤矿既未将此情况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上,也未提前分析、超前探查,就进行采掘作业。
异地监察执法组认定该矿违反《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九条第三项“在需要探放水的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探放水的”情形。针对此条重大事故隐患,异地监察执法组当即决定煤矿停止生产,消除隐患,由驻地监察分局立案查处,追究责任。
据了解,此次山东煤监局到云南开展异地监察执法,共抽查3处生产建设煤矿、2处资源整合待关闭煤矿,先后查处3处生产建设煤矿71条违法违规行为,其中重大事故隐患2条,责令停止采掘工作面作业13处,停止设备设施使用8台件,责令停产整顿矿井2处(其中停止建设1处),实施行政罚款255.5万元,问责矿长3人次,推动企业内部问责有关人员50人次。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异地监察执法组及时召开反馈会,向云南省煤矿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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