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2021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提出增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能力,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我省近年来已经对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做了工作安排和部署,各地涌现出一批典型经验和做法,今年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深化,不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

  在起草过程中,认真梳理国家关于基层政务服务工作政策要求,研究学习先进省市做法,加强基层实地调研,并征求了各市和省直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在充分吸收采纳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2021年年底前,实体站点分类实现标准化,场所布局更加完善;基层办理事项进一步增加,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就近办;事项办理更加标准规范,办事体验度不断提升,社会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主要包括3个方面、11项措施。一是聚焦“快办”目标,通过深化网上运行、推进掌上办理、提升线上办事便利度3项举措,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聚焦“易办”目标,通过编制基层办理事项清单、推进基层站点标准化建设、合理布局社会合作站点、深化基层集成服务4项举措,让群众实现“家门口”办理。三是聚焦“好办”目标,通过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强化帮办代办服务、加强特殊群体服务、编制政务服务地图4项举措,提升基层政务服务的专业度、便利度。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省政府办公厅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对各项工作任务推进的日常调度指导。各市政府要牵头抓总,做好任务分解,加强对本市基层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要强化工作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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