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高效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国务院近日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11月1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了有关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划》对于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在更高起点上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稳中求进,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明确“四新”目标
国内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十二五”末的6.3件增加到15.8件;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超过11.6%;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高到80.05分……一组数据,记录着“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与提升。
当前,知识产权对激励创新、打造品牌、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对外开放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中国知识产权工作还面临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不足,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效有待提高,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不足等问题和短板。
对此,《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保护迈上新台阶、运用取得新成效、服务达到新水平、国际合作取得新突破的“四新”目标,并提出八项预期性指标。
围绕知识产权创造,提出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9万件;围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提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达到3200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500亿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围绕知识产权保护,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2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8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规划》就是未来5年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具体“施工图”,起着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开局、起步、奠基的重要作用。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对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划》有明确部署。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介绍,“十四五”时期,将加大电商、展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等行为,做好源头保护工作;择优遴选条件具备的地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
当前,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蓬勃发展,也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要想让数字经济行稳致远,就必须解决好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的产权问题。”申长雨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推进实施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程,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研究,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在保护个人隐私和国家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更好地促进数据要素合理流动、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
此外,为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效,解决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不想转”和“不能转”的问题,推进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被列为“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介绍,将推动清华大学等首批110所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先行先试,进一步完善分配政策和激励机制,更大力度破解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难题。
推动国际合作取得新突破
企业在跨国经营中,遇到知识产权海外纠纷怎么办?
“的确,现在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跨国企业开展国际竞争的焦点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说,既要维护外国企业在华的合法权益,做到同保护,也要推动保护我国企业在海外的正当权益。
对此,《规划》部署了三方面内容,包括便利知识产权海外获权;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实施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工程。例如,强化知识产权审查业务国际合作,拓展“专利审查高速路”国际合作网络,重点推动相关国家共享专利植物新品种等审查结果。
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离不开国际合作,推动知识产权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也是“十四五”期间工作的重点。
甘绍宁介绍,未来还将主动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积极参与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体系,积极推动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谈判;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机制建设,优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环境,包括巩固和完善“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加强合作机制建设,强化知识产权能力提升项目实施等,推动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取得新突破。(记者 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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