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1年三建乡产业后续精细化管护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三建乡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丰都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分配下达2021年财政补助资金(第八批)的通知》(丰委农组〔2021〕20号)要求,现将2021年三建乡产业后续精细化管护项目资金计划600万元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完善环评、土地、规划和安全评估等建设条件,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相关手续。非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应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批准手续。要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终身责任制等有关建设法规。要严格按照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更改建设规模、内容和建设标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建设项目。
二、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市县对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执行,项目建设要执行正规的立项、财评、审计等程序,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收集好立项、财评、质量检验报告以及建设中的图片等资料,项目实行审计结算。同时要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坚持高标准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庆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办法》《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重庆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意识,加强项目常态化监管。要按照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要严格按照市县资金拨付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防止资金滞留闲置,确保资金及时有效发挥效益。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要求,全面落实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和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强化项目跟踪监管。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指导,认真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项目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和定期调度。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足额拨付资金。对不能按计划要求开工建设和进度缓慢的项目,请及时按程序申请调整。
附件: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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