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为全面加强全县耕地保护工作,确保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石柱县2021年耕地保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21年9月1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方案》相关内容,正确理解、遵守执行,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是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遵循“严保严管、节约优先、统筹协调、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构筑坚实的资源基础。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耕地保护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按照《重庆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渝府办发〔2018〕60号)精神,结合《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完成2021年度耕地保护任务的函》(渝规资函〔2021〕1932号)要求和石柱县的实际,制定了《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四部分,一是指导思想,二是总体目标,三是工作要求,四是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管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是按照自然资源部的统一部署,配合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明确新一轮耕地保护目标,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地块图斑,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完成2021年度目标任务,2021年末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是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全面梳理退耕还林、调出生态保护红线和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占用、农业结构调整等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情况,按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的要求,对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优进劣出,根据目标任务核实永久基本农田落地落图。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管理,确保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保质保量。按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开展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依规报批。
三是2021年要完成年度土地整理前期审查任务1000亩、后期核定任务800亩;完成年度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前期审查任务500亩、后期核定任务800亩。优化占补平衡指标统筹方式,健全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实行行政调控与市场配置有机结合。
四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规定要求,结合相关专项工作继续开展耕地“非农化”监测监管,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和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在线监管,防止超期使用,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锁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图斑,运用卫星遥感影像等信息技术手段,结合实地巡查等方式,建立耕地动态监测监管机制。
四、监管考核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行政“一把手”是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形成保护耕地合力。
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统揽全县卫片执法问题整改工作,做好全县卫片执法统筹安排部署,严格开展重点督导、审核、验收,检查评估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和执法监管水平,对工作组织推进不力、管理秩序混乱,违法问题突出、查处整改不力的乡镇(街道),采取函告督办、通报批评和提请县政府进行警示约谈的方式督促整改,对典型违法案件及时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挂牌督办,对人对事必须处理到位。各乡镇(街道)是卫片执法工作的实施主体。切实履行属地卫片执法监管整改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党委(工委)书记为卫片执法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重庆市卫片执法工作要点(2021年)》中违法图斑的查处整改标准,采取恢复土地原状、限期拆除、复耕复绿、完善用地手续等方式进行整改,切实落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巡查监管责任,对违法建设等行为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是县政府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完善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中的耕地保护指标内容,全面检查和考核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违法占用耕地查处整改情况等。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党政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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