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委刘卫华解读《枣庄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

9月5日,市政府印发了《枣庄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枣政办发〔2021〕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政策背景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作为我市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火灭火、应急救援等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随着消防队伍转制改隶,消防救援的工作职能大幅增加、救援任务日益繁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标准、人员配备、招收程序、招收条件、等级架构、考评机制、工资待遇、优待政策、退出情形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明确规范,原有的《枣庄市专职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已不能满足现行队伍建设发展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曾就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指出“要强化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建设,抓紧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各类灾害事故救援能力”。

二、 起草过程及决策依据

(一)起草过程。2020年8月,我支队结合当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形势,专门组织调研,在借鉴外地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9月,书面征求了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15个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汇总修改完善后,形成《管理办法》(合法性审查稿)。2021年3月,我支队将《管理办法》(合法性审查稿)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市司法局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提报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的《管理办法》,并通过了常务会议审议。

(二)决策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三、出台目的

为更好履行“全灾种”“大应急”职责使命,进一步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转型升级要求,出台新的规定办法,让全市政府专职队伍建设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四、主要内容

(一)总则。主要明确了《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定义以及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原则、方向。同时,明确了区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职责。

(二)队伍建设。主要明确了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责任主体,同时明确了各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消防救援机构的编配人数,确定了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程序、条件以及优先录用情形。

(三)队伍管理。主要明确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管理模式、作息制度、档案管理、在职培训、技能鉴定、证件配发等事宜,建立了政府专职消防员等级架构和考评机制。

(四)保障措施。主要明确了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保障经费构成、福利待遇标准、优抚优待政策、党团群组织关系以及表彰奖励等事宜。

(五)退出机制。主要明确了政府专职消防员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情形。

(六)附则。规定市消防救援机构可以根据《管理办法》制定人员招收、等级晋升、考评方式及考评结果运用等具体实施细则。   

五、新旧政策对比差异

对标题进行了细化修改,合并部分章节,根据当前法律法规更新了制定依据,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队伍管理、保障措施、退出机制等事项。对经费保障、部门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完善了针对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优待政策,对人员配备情况、招录条件、招录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

六、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消防救援支队

首席解读顾问:刘卫华

政策咨询电话:0632-312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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