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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学校、幼儿园人口密集,易造成传染病局部传播流行,开展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在儿童人群中建立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保障儿童学习、生活正常运转。3—11岁所有适龄无禁忌儿童都应该按照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应接尽接。
-(二)-
-(三)-
-(四)-
❶ 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❷ 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❸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❹ 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五)-
3—11岁人群原则上由监护人在指定的时间段内,带领到指定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接种。监护人需提前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携带好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前往接种门诊,避免孩子空腹、劳累,提醒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
接种前监护人应当充分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如实告知健康状况,配合做好健康问询和知情告知,通过医生评估且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
-(六)-
接种后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确认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回家后监护人应注意观察孩子状况,孩子如果出现不良健康情况,要向学校或接种单位报告,并及时就医;近日孩子要清淡饮食,好好休息,避免过度运动和劳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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