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名称:《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二、核心内容: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为:28周岁以下(1993年7月23日以后出生)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山东户籍毕业生(含2017年以后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年龄超过28周岁的2019-2021届毕业生)。各市根据岗位特点和基层需求可适当将部分岗位学历要求放宽到专科。对于省委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鲁组字〔2019〕32号)明确的重点扶持区域,可按不超过50%的比例面向具有本地户籍或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招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募程序
招募包括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全省统一发布招募公告、统一组织报名、统一组织笔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示拟招募人员名单等,各市自行组织面试、体检、考察等。各市可在全省招募公告、面试公告的基础上,就有关具体程序及事项制定补充通知。招募全过程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市探索新的招募模式。
四、招募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2003年7月26日以前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曾被基层服务项目录取过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各市可对岗位需求、招募范围、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