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科技创新驱动奖励的通知

关于兑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科技创新驱动奖励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强化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政策》(东开管发【2021】6号)文件(以下简称“创新驱动政策”),现将2021年创新驱动奖励兑现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创新驱动奖励对象及条件

(一)企业或机构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开发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并正常经营纳税。

(二)一个兑现期内,获得同一类别多项奖励的,按最高奖励额给予兑现;技术合同交易额按照兑现期内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成果评价同一企业进行多个项目评价的,按照评价最高水平给予奖励。

(三)申报企业(机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挪用和拖欠财政性资金行为。兑现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报创新驱动奖励需提交的材料

“创新驱动政策”的申请材料:《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驱动奖励申请表》(附件一)、立项或认定批文、相关证书、营业执照、企业账户等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创新驱动政策”第二条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吸引研发人员就业,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人员数和首次开展研发活动数据,将通过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进行采集。

 “创新驱动政策”第四条支持科技创新平台提质升级,符合《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双招双引”二十条政策》(东开管发【2020】3号)文件(以下简称“二十条政策”)兑现条件的,参照“二十条政策”给予兑现,不重复兑现。

三、申报创新驱动奖励受理时间及期限

(一)企业(机构)在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开展的科技活动。

(二)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申报流程

创新驱动奖励的申报材料按照目录、申请表、相关证明文件的顺序装订(同一企业申报一类以上的奖励项目,需分类装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盖章)按类别分别报送至开发区管委会B楼205房间或209房间(孵化平台),统一审核,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kfqkjj212@163.com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内容应客观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除追回已兑现的奖励外,三年内取消其享受奖励政策的资格。同一申报事项,如果符合管委会其他政策的奖励规定,按最高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二)如本通知在政策兑现过程中出现与上级出台政策相抵触情形的,相关条款将不予兑现。

(三)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按照上级科技部门要求另行补助,不在此次兑现范围。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张天俊、刘园园   8302216 

张欣欣 8325311  (孵化平台)

王雅琨8300609   (成果评价、技术合同登记)

 

附件: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驱动奖励申请表

 

 

 

  东营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驱动奖励申请表

 

申 请 单 位





企业地址


主管税务机关



申请机构性质

□事业法人     □企业法人      □民办非企法人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请资金类别

根据奖励政策填写

申请资金金额

万元


资金申请说明

根据奖励政策具体条款填写




申 请 单 位

 

财 务 事 项

户名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法人


联系电话



声明:本申请表上填写的有关内容真实、有效、无涉密信息,本单位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企业:

      年   月   日(单位公章)





审核单位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关于兑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科技创新驱动奖励的通知10.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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