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和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四川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工伤预防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现将《攀枝花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攀枝花市总工会

 2021918

攀枝花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方案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1号)精神,在我市深入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现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温暖人社建设,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把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优先事项,采取一切适当的手段组织推进,提升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推动工伤保险从被动补偿主动预防转变,为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主动融入三个圈层等战略顺利实施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一)全市工伤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钒钛等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5年降低20%左右。

    (二)尘肺病重点行业企业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切实降低尘肺病等职业病的发生率。

(三)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实现从要我预防我要预防”“我会预防转变。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工伤预防宣传行动。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发挥职能部门和有关行业企业的作用,抓住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大事件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运用影音视频、图标图解、典型案例、工伤事件、线上线下活动等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交通事故防范、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等工伤预防科学知识,在全社会普及预防优先的工作理念,在工作场所营造单位安全我有责,我的安全我负责的工作氛围。大力推广工伤预防先进典型、先进做法,营造工伤预防良好氛围。

(二)实施工伤预防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对重点行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一线班组长、新开工建筑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班组长等岗位人员开展重点培训,2025年底前实现上述人员培训全覆盖。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方式,2025年底前在全市用人单位职工中培育50名具有工伤事故预防专业素质的骨干人员。鼓励各县(区)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监督员制度,选聘一批安全生产监督员,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条件、工伤风险和职业危害程度监督检查等,并将检查结果通知用人单位和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机构。全市技工院校按省级部署将工伤预防、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工伤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知识,工伤事故与职业病警示教育等内容纳入必修课程,教学时间不低于10课时;用人单位应纳入职工的三级培训,并明确入职培训和在岗培训学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建立涵盖工伤预防、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全市工伤预防专家库,开展工伤预防立项评审、宣传培训、问题诊断、措施制定、评估验收等相关工作,对优秀专家按规定向省专家库进行推荐。

(三)开展工伤预防机构培育行动。支持本市有工伤预防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先进人才的技术服务机构投身于工伤预防事业,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合作开展工伤预防系统性研究工作,开发工伤预防课题、课程、技术、设备,提升工伤预防质量水平。对我市符合省工伤预防服务机构标准的社会组织机构,按规定纳入全省工伤预防服务机构库备案。鼓励我市大中型企业设立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

(四)拓展工伤预防信息化建设行动。依托全省统一的工伤预防经办平台,将工伤预防项目登记、进度跟踪、绩效管理、评估验收、费用拨付等业务工作和工伤预防专家、重点企业纳入系统管理。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以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费支缴等数据为基础,实现数据深度分析,为我市开展工伤预防提供数据支持。依托现有在线培训平台,积极组织推荐本市资质合法、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平台纳入省级在线培训平台,为全市工伤预防工作提供更有效率、更高质量的服务。

(五)推进职业健康提升行动。大力推进尘肺病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好重点行业企业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将尘肺病宣传和尘肺病防治培训作为工伤预防的重点项目,纳入工伤预防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每年至少安排一次职业病防治集中宣传活动。各级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大执法力度, 切实履行好对尘肺病重点行业的监管职责,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粉尘危害高发企业依法承担尘肺病预防的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加大安全生产人力财力保障,不断改善单位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配置充足的劳动保护设备设施,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接触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六)实践工伤预防示范行动。建立健全全市工伤预防的办法制度、行业标准和操作流程等,开展全市工伤预防示范行业、示范园区打造活动,鼓励全市各行业、园区争创工伤预防示范行业、示范园区,全面提升本行业、本区域工伤预防覆盖面,切实提高职工和群众工伤预防的意识和水平。根据企业工伤预防工作开展实际,按规定打造工伤预防的示范企业、示范岗位,针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富有特色的工伤预防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经信、财政、应急、卫健、交通、住建、工会参加,建立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共同谋划组织监督全市工伤预防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工伤预防政策和标准制定、数据收集与比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确定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工伤预防经费保障和使用监管;应急、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职责,负责各自领域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和监管;经信、交通、住建部门要指导本行政区域内行业企业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预防工伤事故发生;工会要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市联席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主要通报工伤预防开展和经费使用保障情况,分析研判工伤预防、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形势,审定工伤预防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及对项目实施进行评估验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问题等。

(二)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换、数据共享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实现人员信息、单位信息、事故信息、职业病信息和涉及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的工伤信息等相关数据共享,及时对各类安全隐患、工伤事故苗头性问题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现象进行重点治理,提出限期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对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未及时整改的用人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同时将违法行为按规定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取消相关领域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和政策倾斜。对具有代表性或典型性的工伤事故,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发挥浮动费率导向作用。充分发挥浮动费率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以3 年为周期对用人单位进行费率浮动,促进用人单位主动做好工伤预防,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四)加强经费保障。认真落实《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和《攀枝花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按要求编制工伤预防经费预算和实施计划,对工伤预防费用超过上年基金收入3%的年度实施计划,商市财政局审议后,及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严格落实项目验收评估制度,加强工伤预防基金监管,按项目进度安排全程检查、全程跟踪、全程问效,建立专项档案,做到全程可查询、可追溯,确保工伤预防费依法合规使用。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doc

政策解读:《攀枝花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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