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开展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济政字〔2020〕39号)相关要求,加快推进试验区建设,现面向全国开展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揭榜挂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场景需求名单(榜单)

经前期市科技局公开征集、异地专家评审,确定“面向数字储备粮库的新一代智能粮库建设与应用”等10个应用场景需求,作为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第一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榜单,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应用场景建设方案。有意申报的单位或联合体,可根据本次公布的应用场景榜单(见附件1),申报相应建设方案。

二、申报流程

(一)揭榜

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可根据应用场景需求榜单,进行揭榜(提出建设方案),每个单位或联合体限提报1项:

1.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信用记录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鼓励我市企业单位牵头成立联合体,产学研联合攻关,分工协作进行应用场景建设。

2.揭榜方针对榜单需求内容提供建设方案,并由牵头单位填写《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方案申报表》(附件2)。

3. 建设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skjjzpc@jn.shandong.cn,建设方案以Word格式,相关证明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同时填写汇总表(附件4),将汇总表和上述材料电子版同步向所在园区备案(园区邮箱见各园区联系方式)。同时提报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8日当天报送至济南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龙奥大厦F0802),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电子版材料内容一致。

4.各园区对辖区单位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推荐汇总表(附件5),加盖园区公章后报科技办公室。

(二)建设方案对接

市科技局汇总各单位提报的建设方案,转交应用场景需求方。由需求方与建设方案提报单位进行对接,组织专家论证完善,确定最终建设方案。根据双方共识,选择需求方或建设方其中之一为最终申报单位,最终申报单位应为驻济企、事业单位,双方应签署书面合作意见(协议)。

(三)在线申报

最终申报单位通过济南市科技云平台(http://119.164.252.194/prg/)进行网上申报,选择“项目申报-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方案”,在线填报相关内容。

(四)评审立项(评榜)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应用场景最终建设方案进行评审,符合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需求的,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予以立项。

三、时间要求

(一)揭榜截止时间

揭榜(建设方案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8日16时。

(二)最终建设方案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最终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3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四、联系方式

(一)应用场景榜单咨询

请联系各应用场景榜单单位联系人(见附件1)。

(二)其他咨询

1.政策咨询:

济南市科技局 0531-66608803

2.在线申报操作支持:济南市科技情报院 0531-82069878

3. 高新区发改科经部科技办  88875156,88238662

各园区: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  89017715  gxqqilusoft@jn.shandong.cn

创业服务中心  88871651  gxqcfzx@jn.shandong.cn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  68975016 gxqsmkxzsb@jn.shandong.cn

智能装备发展中心  68975395 gxqznzb@jn.shandong.cn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 88871562  gxqlgk@jn.shandong.cn

创新谷发展中心  86527779  gxqcxg@jn.shandong.cn

附件:附件1: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榜单.docx

附件2: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方案申报表.docx

附件3:预算编报说明(模板).doc

附件4: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方案申报汇总表(企业).xlsx

附件5: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方案申报汇总表(园区).xlsx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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