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市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要求,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持续巩固防控成果,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确保广大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
取消2021年5月13日(农历四月初二)龙阳古会。届时一律禁止在龙阳村中心大街、青年路、府东路、沿河路及镇驻地其他路段出现群体性人群聚集和摆摊设点等与古会相关的一切活动,若出现以古会名义执意摆摊设点的,由卫生防疫、市场监管和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法依规取缔。
敬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遵照执行。对因取消古会活动带来的不便请予理解,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龙阳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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