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府办发〔2021〕141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创优营商环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精神,现就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一种监管方式,是国务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使用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http://ssj.scjgj.cq.gov.cn:8881/SmartRandom/app/login.html)。以该综合监管平台为依托,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经建设并使用的平台要与监管平台整合融合,满足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需求,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通过统一使用监管平台,着力规范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归档等抽查检查工作程序,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二)严格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区监管执法各部门严格执行市级主管部门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监管平台和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动态维护。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
(三)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部门通过签收认领、批量导入、单户录入等方式,在监管平台上建立覆盖本系统各层级、与部门职责及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及其他主体,以及产品、项目、行为等,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部门在监管平台上建立覆盖本系统各层级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分类标注,提高抽查专业性,并实行动态管理。
(五)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各部门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制定详细的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并在监管平台和相关网站公示,方便本系统基层工作人员操作,增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和科学性。
三、组织实施
(一)明确实施范围。以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为重点,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必须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严禁随意检查。各部门结合市级主管部门抽查要求,以及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包括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时限、抽查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等内容,汇总形成市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通过监管平台和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各级监管执法部门按照年度抽查计划安排,公开、公正通过监管平台统一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针对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综合考虑所辖区域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选择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方式。对执法检查人员不足、不能满足本区域随机抽查基本条件的,可以采取直接委派方式,或在适当范围内与相邻区域执法检查人员进行随机匹配。抽查可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涉及专业领域的,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开展审计、验资、咨询等相关工作,或依法采用其他政府部门检查结论、司法机关生效文书或专业机构的鉴定结论。对特定领域抽查,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参与,通过听取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抽查。
(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和后续监管衔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营商环境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导。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双随机检查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追责免责办法,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加强宣传培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对监管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履行双随机监管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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